近日,愛店海關根據南寧海關風險防控分局布控指令,在對一票以邊境小額貿易方式出口的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該票貨物運輸車輛貨柜中間通道放置一個大木箱,現場查驗關員分析并核對報關單后發現,大木箱不符合申報商品的運輸裝載方式,經進一步開拆查驗,發現未申報蓄電池觀光車1輛,貨值約35000元。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貨物合法、有效的出口證明手續,現場查驗部門已移交后續部門處置。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相關規定,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應當如實申報,交驗進出口許可證件和有關單證。國家限制進出口的貨物,沒有進出口許可證件的,不予放行。
來源:海關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