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汕頭港海關關員在對一票申報為PVC樹脂粉等的出口貨物實施查驗時,發現該票貨物中兩款稀釋劑共1.938噸疑似危化品。該關第一時間取樣送檢,經鑒定,上述兩款稀釋劑均系《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列明的化學品,聯合國編號為UN1993。
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皇崗海關申報出口鋰離子充電電池一批。海關關員在查驗時發現,除已申報貨物外,該車另有兩種鋰離子電池未申報。目前,案件已移交海關后續處置部門處理。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四條,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交驗進出口許可證件和有關單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