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出臺15條政策促進航運發展,規定新引進或在青島市新設立的獨立法人船公司,最高可獲得800萬元落戶獎勵。
近日,青島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研究制定印發了《青島市促進航運產業高質量發展15條政策有關措施實施細則(試行)》。
其中,政策實施期內青島市新引進或在青島市新設立的獨立法人船公司,最高可獲得800萬元落戶獎勵。
國際船舶管理、國際船舶檢驗和船舶交易服務機構,每年最高可獲得200萬元發展獎勵;青島市船公司新增海運航線最高可獲得300萬元/航線獎勵。
實施細則已在青島市交通運輸局官方網站“信息公開”欄目中公示
今年以來,青島市交通運輸局不斷優化水路運輸市場主體發展環境,將疫情防控和便捷服務企業相結合,通過多種方式調研了解企業需求,加強政策引導,以政策宣講、簡化材料、現場審核等方式積極指導幫助企業辦理水路運輸及輔助業務的許可及備案,一季度新增水路運輸市場主體200余家。
下一步,青島市交通運輸局將通過創新政策供給,更好地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吸引航運企業、船舶交易等更多的高端航運要素集聚,全面提升青島市現代航運服務業水平,加快建設東北亞國際航運樞紐。
來源:齊魯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