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MPA)提醒船舶運營商,嚴格執行和遵守新加坡當局的所有現行要求和措施,以減少新冠肺炎疫情傳播的風險。
無接觸作業和采用隔離協議的無接觸式作業
船東、代理以及船長必須確保所有港口作業都是在無接觸或采用隔離協議的情況下進行。在無接觸式作業過程中,除了持有MPA執照的港口引航員、獲授權的政府人員以及港務長所批準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登船。
參與無接觸作業的各方必須至少確保遵守以下幾點:
● 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交流和/或發送文件;
● 如果物品必須從一艘船轉移到另一艘船,在轉移前后需要對物品和相關設備進行徹底消毒。
在轉運物資時,船東、船長及/或到訪船舶的代理人及有關服務供應商必須確保做到:
● 補給船舶的船員不得登上來訪船舶;
● 在轉移前后對用于轉移物資的設備進行徹底消毒;
● 通過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來交流和/或發送文件。
針對需要岸基人員登船的企業的要求
● 任何碼頭設施的所有人、占用人和管理人員不得允許有任何特定癥狀或身體不適的岸基人員登船。
● 岸基人員登船時,船東、代理人和船長必須對其進行檢查,一旦發現登船的岸基人員出現任何特定癥狀或身體不適,不得允許其登船。
● 所有登船的岸基人員都要接受全面的疫苗接種。未完全接種疫苗的個人——除康復者或不符合接種要求者外——將不允許登上停靠在港口的任何船舶。
● 此外,當有任何岸基人員在船上時,船東、代理人和船長必須建立并實施相關程序和進行適當的控制。
● 還需提醒岸基工作人員的雇主注意所有可用的健康建議,并提請其雇員注意。雇主有責任向雇員介紹登船前和在船上時適用的COVID-19的相關要求和措施。
● 不遵守這些要求可能會導致違反新加坡MPA(港口)條例或2020年COVID-19條例。
岸基人員登船時船舶應采取的措施
港口船舶的船東、船長或代理人必須建立和實施相關程序并進行適當的控制,以遵守下列規定:
● 所有船員和岸基人員必須佩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如面罩(除非工作活動要求不佩戴面罩)。并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彼此之間保持至少一米的距離;
● 身體不適的船員和/或乘客必須在船上進行隔離;
● 岸基工作人員如出現身體不適,必須拒絕其登船;
● 必須指定一名船上負責人員來監督/確保船上所有船員和岸基人員遵守安全管理措施;
● 指定專用廁所,僅供岸基人員使用;
● 禁止在船員生活區或公共區域逗留;
● 確保岸基人員在船上的停留時間不超過其履行職責所需的時間,并且決不允許其在船上過夜;
● 確保岸基人員不食用船上儲備的任何食物或飲料;
● 確保岸基人員只食用自己攜帶的食物或飲料,以及只使用自己的餐具,并與船員保持安全距離;
● 岸基人員離船后,應對其使用過的區域進行消毒,尤其是其經常接觸的表面區域。應遵循新加坡國家環境署對公共區域和房間消毒的指導意見。
岸基人員在新加坡港口登船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 必須佩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如面罩(除非工作活動要求不佩戴面罩);
● 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盡量減少與船員或乘客的接觸;
● 必須自帶食物和飲料,并使用自己的餐具;與船員保持安全距離,選擇一個獨立的地方用餐;
● 不得食用船上儲備的任何食物和飲料。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確保與船上其他人員保持至少一米的安全距離;
● 不得在船員生活區域或公共區域逗留;
● 在船上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履行岸基工作人員職責所必需的時間,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在船上過夜;
● 由碼頭運營商所雇傭/簽約的員工,當他們登上停靠在碼頭旁邊的船舶時,應避免使用船上廁所。在可能的情況下,碼頭運營商將在岸上提供專用廁所設施,僅供岸基人員使用。
注:來源中國船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