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裝貨的同時應催討報關資料,以便及時報關。時刻注意截進場、截投單、截報關、截放行的時間。③代理報關委托書(公章) 白聯 海關留存 黃聯 被委托方留存(報關行)紅聯 委托方留存 (貨主)*OP在取得報關資料后,應先將其與先前的排載資料做核對,檢查是否有做更改,若有更改則應填寫開航前更改,并重新打印一份新排載單2、6、7、8、9聯及裝箱單以供申報。**若通過第二家貨代訂艙,則由其負責排載,排載后,該貨代會將排載單5、6、7、8聯進行交接,并附上一份空白的開航前更改(貨代章)和空白的排載單2、9聯(貨代章)以供申報。②新打印的供申報報關的2、6、7、8、9聯(打印上柜號、封簽) ④正確的裝箱單(有柜號、封簽) ? ? ? ?交由外勤至船代處申報 若排載資料在申報時無更改,則不需要刷新的2,6,7,8,9聯和開航前更改。
此時船代會收取第2、9聯,并在6、8聯上加蓋申報專用章
二、報檢 是為獲得因海關監管要求出口貨物報關時需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提供貨物經檢驗后同意出口的通關單。1、如果出口商品為國家規定需要做商檢的物品,則需要貨主提供有關報檢換單的相關單證。報關行提供發貨人的發票、裝箱單、銷售合同,以及柜檢單、報檢委托書和一份已蓋完進場章的排載單copy件,委托報關行辦理換通關單手續。報關時,報關單必須與報關資料一起遞交海關。遇到換通關單商檢查驗時(技術查驗/隨機查驗),必須通過報關行到商檢局預約查驗。被查驗的貨物不需要進碼頭,只需貨物裝柜完畢,就可以有現場直接帶商檢局的驗貨人到現場查驗就可以了。此時的查驗主要是針對貨物的包裝性能和生產批號。查驗可以后,就可以換出通關單據。
3、外地貨主在廈出口需報檢的應由當地檢驗疫局,出具的換證憑單在廈報檢。
1、 申報后將6,7,8聯及報關資料轉交給報關行報關。
2、 報關行憑OP轉交的整套報關資料,先打出報關單,并進行報關單預錄入。申報數據錄入電子計算機,海關接收到后,才可以向海關正式遞交相關報關單證。
貨物放行后應及時送碼頭配載;次環節一般由報關行操作,報關行將蓋有“海關放行章”的第6,7,8聯送到碼頭配載室。碼頭接收后,會在第8聯上蓋章,退回報關行,轉交給貨代在簽提單時使用,6,7兩聯留下。第7聯由碼頭轉交給出口船舶的大副,作為配載裝船的依據,而第6聯在船開后交給貨代留底。
⑴船東總是出于自身的考慮,在訂艙時多確認幾個艙位給訂艙貨代,以防止發貨人退載,而使該航次未滿載受損失。直到爆艙后無法承載,才進行甩柜。⑵暴艙后船東及時通知公司航線主管貨柜被甩。一般情況下船東都會委托一間報關行統一做換載,各個船東有不同的要求,要看具體情況。⑶OP至文件部按新船名、航次重打新的6、7、8聯和裝箱單⑷將新的6,7,8聯排載后,用舊的8聯去碼頭換舊的6,7聯蓋完申報章后,一般不允許再次更改數據,如需更改則應當出示一份加蓋貨代公章的保函,注明發貨人,提單號,船名航次,開航日期及新舊數據。出具一份致船代的添載保函(加蓋貨代公章)交由報關行辦理,可以同時排載、申報、報關投單。出具一份致船東的保函說明一切后果由貨代承擔,并加蓋貨代公章。5、起運港碼頭與提箱地點分別在島內或島外兩個不同的區域這對于拖車的費用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注意產生新的過路過橋費。重箱進入碼頭后,因故必須移出碼頭處理后重新進碼頭出口,或者移到另一碼頭出口,需提供發貨人/拖車公司的相關說明和海關的驗放資料、重新排載的托運單提箱聯等,到船代處辦理重箱移場手續。(四)審提單→船東確認費用→預借購付匯聯→繳交一切費用→簽單
一、什么是提單
1、提單是指一種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由承運人接管或裝船,以及承運人據以保證交付貨物的單證。它是收貨人提貨的憑證。
2、提單內容:
① 船名航次
② 提單號
③ 承運人名稱
④ 發貨人
⑤ 收貨人
⑥ 通知人
⑦ 裝貨港、卸貨港、轉運港
⑧ 貨物的名稱、標志、包裝、件數、重量、體積
⑨ 運費的支付條款
⑩ 提單簽發日期、地點、份數
*** 最重要的是 承運人或由其授權人的簽字或蓋章
二、 審單
1、核對、更改提單必須在船東指定的時間之前辦理,以免產生不必要的改單費用。
2、簽發提單或做電放,需要到船東或是指定的船代辦理,同時必須備齊第八聯和相關的保函,以及已付各項目費用的銀行付款水單(出具保函預借購付匯聯方可交納海運費USD)。同時,也可以憑水單開出已付費用的發票,交給財務記帳。 1、首先應及時去報關行將放行送后蓋有碼頭章的第八聯取回。 2、憑第四聯去船代交納單證費,若為預付,當貨主運費已付憑水單(本市正本,非本市可為副本但需貨代保函)和第四聯開出運費發票。 ① 領提單就是拿第八聯和單證費發票,運費發票(業務聯)去船代簽發提單 ② 若提單內容與第八聯上的資料不同或者提單上需顯示一些特殊內容(如B/L上顯示非木包裝,ALSO NOTFY CLEAN BOARD)及船證等等)都需讓貨主提代正本保函,并讓船東確認同意,再加上貨代保函才能簽收提單。 ③ 若貨主許倒簽提單提供的保函格式為外代規定格式,并一定應由船東確認同意再加上貨代保函。注:領提單時間應等船開后,大副收據(第七聯)由船東拿回船代經核對后船代才會簽發提單,一般要等船開半天后才行,不過若船東自已可以簽發提單的,就可以在船開后就簽發單更改保函,只要貨主的就行。 在貨物裝船、船公司簽發提單的情況下,收貨人必須交出一份經適當背書(dulyendorsed)的正本提單(在變更卸貨港時或在其它特殊情況下,通常應交出全套正本提單)(注:這是提單作為繳還證券的性質,即提單上請求提貨權利的實現必須以交還提單為要件),并且還應付清所有應支付費用,然后方能在卸貨港取得提貨單(DeliveryOrder,D/O),提取貨物。 當收貨人無法及時獲得提單,則通常是收貨人憑保證書換取提貨單后提貨(注:請區分航運實踐中通常使用的“保函”的概念和擔保法中“保證”的概念)。但是,船公司不能以保證書對抗第三人(持有提單的真正的收貨人),因為提單是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提單中載明的向記名人交付貨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貨物,或者向提單持有人交付貨物的條款,構成承運人據以交付貨物的保證。 為了使收貨人可以在某些無法及時取得提單、而船公司又不愿意憑保證書交付貨物的情況下能及時提取貨物,實踐中就產生了“電放”的做法。人們通常所說的“電放”是狹義上的概念,即托運人(發貨人)將貨物裝船后將承運人(或其代理人)所簽發的全套正本提單交回承運人(或其代理人),同時指定收貨人(非記名提單的情況下);承運人授權(通常是以電傳、電報等通訊方式通知)其在卸貨港的代理人,在收貨人不出具正本提單(已收回)的情況下交付貨物。 因此,“電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運人簽發提單的情況下,當收回提單時即可交付貨物(或簽發提貨單)。由于承運人收回提單的地點是在交付貨物(卸貨港)以外的地點(通常是在裝貨港),視其為特殊情況,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單。然而,目前有關的國際公約、各國的法律(如中國的海商法)和法規中均無“電放”的定義。 電放應由托運人提供書面申請或保函,在已簽發正本提單的情況下,則應收回全套正本提單后方能做電放。 5、SEAWAYBILL:基本上等同于電放,但是不是每個目的港都允許做SEAWAYBILL的。(一般不需費用)* 憑第八聯,單證費發票,海運費發票(附件)在加上貨主正本保函去船東辦理,交付電放費取的船東的電放通知。
2:月結:月結客戶在開航后就可以直接放單給客戶。
西太普澤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以來,我們一直以優惠的價錢和優質的服務提供給我們的客戶,如果您在進口清關過程中有什么疑問或難題我們能幫你解答的,可24小時來電(包括周六周天)。
青島國際物流,驄耀說外貿,青島進出口,青島進出口代理
以上文章來源于西太普澤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轉載請注明出處